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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4-13 浏览量:384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相关招生政策,依法实施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 2023 年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 12317,在江苏招生代码:1250。
学校办学地址:常州科教城内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鸣新中路 22 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国首家、江苏唯一的信息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信部中国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高职院校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近年来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 2 项、一等奖 6 项、二等奖 13 项,江苏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各 1 项。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跻身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 50 强、服务贡献 50 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层次:专科。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市)招生工作团队,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提前招生录取、报到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 2023 提前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已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10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合格性考试不作要求)。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3 月 23 日至 3 月 25 日,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学校招生网站(http://zsjy.ccit.js.cn/ )进行提前招生申请。每个考生可向 1 所院校提出申请, 填报 6 个专业和 1 个专业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特长生项目仅能在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中选择一类,不得兼报。
第十四条 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共 50 名,纳入所有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后,还须至学校招生网下载、填写特长生报名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稿请先于 3 月 31 日前,发送学校邮箱 zsc@ccit.js.cn ,邮件名称:加试(或面试)+姓名+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
详见学校招生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十五条 考核办法
1.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10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采取赋分制,分值:每合格一门赋 10 分、不合格赋 5 分。
2.普通类考生:须参加校测,实施方式为上机测试,满分 250 分。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申请面试(可至学校招生网查询特长生招生办法)。
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
3. 艺术类考生:无须参加校测。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申请面试(可至学校招生网查询特长生招生办法)。
4. 体育、艺术特长生(或提交体育、艺术类证书)考生:须参加校测及加试,时间为 4 月 9 日全天,地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加试形式与内容见学校招生网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加试总分 300 分,合格线 180 分。
申请面试(也可不申请)的考生:面试总赋分计入总成绩(不同类别证书赋分值可叠加,总赋分≤30 分),
申请面试条件如下:
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地市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科技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中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
(注:提交体育类、文艺类、艺术类大赛获奖证书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考生,不能申请面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加试)。
说明:综合优秀类与科技特长类证书需是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或提供网上公示文件。除以上类别的其它证书,赋分由我校另行认定。符合面试资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5.退役士兵: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 2023 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我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只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总分 100 分。
第十六条 日程安排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面试申请,无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如考生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 20 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 20 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 5 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 10 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 20 分。
第二十一条 划线原则
1.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单独划线录取;报考特长生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纳入普通类或艺术类一起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划定相应类型的录取控制线。
2.退役士兵面试成绩合格则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如学校第一轮录取未满,将在 4 月 20 日接收未被录取考生的第二轮报名并再次组织考核,第一轮及第二轮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校测费 60 元/生,特长生加试费为 60 元/项,面试费用 60 元/项(苏价费【2007】423 号),费用由考生在考前登录学校网址缴纳,或在参加校测及加试现场缴纳。
第二十五条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 级专科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苏价费函[2014]136 号)规定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学年。
理工科类专业 5300 元/学年(软件技术 7000 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 6800 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 1000 元/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苏价费[2002]369 号)。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国家助学金、校内临时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西部贫困生往返车费补助以及社会捐赠助学金。各类奖助政策具体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第二十八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6 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鸣新中路 22 号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8038、400-828-0836
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519-86338038
招生信箱:zsc@ccit.js.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8055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ccit.js.cn/
招生官方微信:常信招生(CCITZS)
第三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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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