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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滁州学院 作者:安徽考哪儿 时间:2022-10-27 浏览量:414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 1 号(会峰校区),邮政编码 239000;滁州市琅琊西路 2 号(琅琊校区),邮政编码 239000。
五、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 教务处、纪委办、发规处、财务处、后勤处、安保处、相关二级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考试、录取等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办。
六、招生专业
本次招生专业为 5 个,共 320 个招生计划,详情见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类别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 | 4 年 | 120 | 教育类、文化艺术类 | 师范类, 含免试录取考生 |
2 | 旅游管理 | 4 年 |
150 |
旅游服务类 |
含免试录取考生 |
3 | 酒店管理 | 4 年 | |||
4 | 音乐学 | 4 年 | 20 | 文化艺术类、教育类 | 含免试录取考生 |
5 | 体育教育 | 4 年 | 30 | 体育与健身类 | 师范类, 含免试录取考生 |
七、报名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技工学校,下同)的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或学历,不 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农民 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 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二)报名办法
1. 志愿填报
考生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电脑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1
所本科高校的 1 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通过安徽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现场报名确认。
2. 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 4 月 4 日至 5 日(8:30-17:30),地点为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视频会议室。
3. 证明材料提交
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人面像、国徽像复印在同一 张纸上);
(2) 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原件、复印件;
(3) 往届毕业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4) 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滁州学院 2021 年对口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申请免试的考生现场提交《滁州学院 2021 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技能免试审批表》、《滁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滁州学院对口招 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诺书》以及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 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件须加盖审核部门公章),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 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 称,体检时间应在体检表提交前一周内。
4. 资格审核
我校工作人员当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5.缴报名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 120 元/ 生(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未缴费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 名资格。
6. 技能测试选择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在报名时 须当场选择技能测试内容,考生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时,委托人须当场选定、签字,并视为已获考生本人同意。技能测试内容一旦 选定,不得更改。
7. 伴奏音乐上传
报考学前教育、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将伴奏音乐(MP3 格式)存入优盘中,当场拷贝到招生办指定的电脑里,伴奏音乐 按照“考生姓名+毕业学校+报考专业”格式命名。
八、考试
(一)面试
4 月 15 日下午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我校将于面试前 2 天内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接到面试通知或未按时参加面试, 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相关专业的考试。申请免试的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无需面试。4 月 15 日-21 日,面试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二)准考证打印
4 月 22 日-23 日,考生登陆“滁州学院 2021 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招生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学前教育 | 4 月 24 日 8:30-11:00 | 专业理论 |
4 月 24 日 11:10-12:40 | 命题儿童画 | |
4 月 24 日 14:00-20:00 4 月 25 日 8:00-20:00 | 其他项目 |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4 月 24 日 8:30-11:00 | 专业理论 |
4 月 24 日 13:00-20:00 4 月 25 日 8:00-20:00 | 技能测试 | |
音乐学 | 4 月 24 日 8:00-20:00 | 技能测试 |
体育教育 | 4 月 24 日 8:00-18:00 4 月 25 日 8:00-18:00 | 技能测试 |
各科目最终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相关信息为准。
2.考试科目和分值
对口招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 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 300 分
(语文、数学各 120 分,英语 60 分),文化素质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2) 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包含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分布情况如下:
①学前教育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 450 分,其中专业理论课考试满分为 2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 250 分(语言类 50 分,音乐类 70 分,舞蹈类 60 分,美术类 70 分)。
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 450 分,其中专业理论课考试满分为 2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 250 分。
③音乐学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 450 分,其中唱念能力测试 60 分、听辨测试 50 分、基本功测试 50 分、基本技能测试 90 分、综合能力测试 200 分。
④体育教育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 100 分,包括专项素质和专项技能 2 个部分,每个部分具体分值见我校 2021 年专业技能测试大纲(附件5)。
3. 考试大纲
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写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1 年修订版),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具体见我校 2021 年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见附件 5),主要内容如下:
招生专业 | 文化课 | 专业理论课 | 专业技能测试 |
学前教育 |
语文、数学、英语 (合卷) |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 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合卷) |
项目一(钢琴弹唱)+项目三(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项目五(命题儿童画)+项目七(命题即兴说话)。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旅游概论 中国旅游地理 导游实务 (合卷) | 考生从组合一、二中任选一组考试 组合一: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四(中餐宴会摆台)+ 项目五(中餐托盘斟酒服务); 组合二: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六(导游景点讲解)。 | |
音乐学 | 设舞蹈、声乐和器乐三个方向,考生可任选其一参加考试,分方向录取。测试项目包括唱念能力测试、听辨测试、基本功测试、基本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 | ||
体育教育 | 设手球(不含守门员)、足球(不含守门员)两个方向,考生可任选其一参加考试,分方向录取。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专项技能两个部分。 |
4. 公布成绩
4 月 30 日,考生登录“滁州学院 2021 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 查询考试成绩。
5. 申请查分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滁州学院 2021 年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由考生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并于 5 月 1 日 18 时前将查分申请表、身份证照片打包(压缩包按照“考生号+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 指定邮箱(352644954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5 月 6 日,我校对查分考生的试卷进行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九、录取
(一)单科资格线
1. 省考试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划定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
2. 报考学前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理论 课成绩不低于 120 分。
3. 学前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 不低于 150 分;音乐学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 270 分;体育教育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 60 分。
(二)录取规则
1. 学前教育
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总分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语言类、音乐类、 美术类、舞蹈类。
2.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 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这两个专业的计划数之和录取总分排名靠前的考 生。考生总分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 论课、专业技能测试。录取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确定。
3.音乐学
文化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相关合格线基础上,按专 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最 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 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综合能力测试、基本技能测试、 唱念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听辨测试。各方向拟招生计划:舞蹈方向 0-8 人,声乐方向 0-6 人,器乐方向 0-6 人。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 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 189-180%(80%);179-170%(70%);169% 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 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 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 1.5 倍,小数点后不计。
4.体育教育
文化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相关合格线基础上,按综 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0.3+技能测试× 4.5×0.7。考生综合成绩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专业 技能测试、文化课。各方向拟招生计划:手球方向 0-20 人,足球方向 0-10 人。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数的 90%分配名额;依次是 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 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 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 1.5 倍,小数点后不计。
(三)拟录取
5 月 8 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
(四)鼓励政策
1.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 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2. 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的国家级比赛前 8 名的考生(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赛获奖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免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计为满分(即为 100 分),仅限手球、足球专项。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2018 年1 月1 日以后参赛获奖的考生)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 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免试入学,仅限手球、足球专项:奥运会、 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 8 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 6 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 3 名获得者;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
4. 享受鼓励政策录取的人数包含在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中, 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十、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
(一)培养模式
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 4 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二)入学后待遇
1. 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 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 地。
2.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 标准执行。
3. 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 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4. 对口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
5.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 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一、其他须知
1. 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 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2. 任何考生因弄虚作假获得报名、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取 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 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 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 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校举报电话:0550-351186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09561,实名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4. 对口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 网对外发布,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不再具 体通知考生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咨询QQ 号:3526449547
招生办电子邮箱:3526449547@qq.com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 1 号邮政编码:2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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