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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浙江/金华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11     主管部:浙江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09753
占地面积:251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4000人

学院简介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系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第四大都市区金华市婺城区,比邻浙江师范大学。学院由浙江大昌集团在2000年合作举办浙江师范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和2006年合作举办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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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考哪儿网     时间:2023-04-22     浏览量:28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浙江省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院校国家代码:

14746。

第六条 校址与邮政编码: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邮编为321019。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性质:

高职,民办。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学校概况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系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十大宜居城市金华市区,毗邻浙江师范大学。学院在举办方大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基础和校址上创办,201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12年起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战略支持下开始招生办学。

学院现校区251亩,校舍面积9.8万平方米(新校区规划550亩,办学规模8000人)。校园古木参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建有标准田径场、篮球场、网球场和体育馆等运动设施,学生宿舍配置先进,馆藏图书29.3万册。学院建有35个实训室,38个校外实训基地,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推行“产业、专业、就业”为核心的“三位一体”育人方式和“基地实践、技能实操”的校企协同培养机制。

学院现设电子信息系、汽车工程系、工商管理系、旅游艺术系和基础教学部,开设14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03人,高级职称的教师41人,“双师”素质教师58人,浙江师范大学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一批名师加盟我院;现有在校生近4000人,学院已有7届学生毕业,就业率96%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25036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学院2021年面向浙江省招收学生1500名(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学院院长。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要求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身体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具体的录取方式:按浙江省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学年)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13000

旅游管理

12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3000

艺术设计

13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13000

环境艺术设计

13000

软件技术

13000

大数据与会计

120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13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2000

现代文秘

12000

电子商务

12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2000



第二十三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在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2580055 传真:0579—82580066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

(3)招生咨询:0579-82580055

(4)学院网址:www.zjkm.com.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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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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