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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时间:2025-03-12 浏览量: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 部有关规定和四川省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 以 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5 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643
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 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址: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 122 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 施招生 “ 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 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 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 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 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 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 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护理、 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 仪器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休闲体育、 应急救援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视觉传达 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和民族表演艺术等专 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嗅觉迟钝、 口吃、步态异常、驼 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 白癜风的,不宜就读学 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和民族表演艺术专业; 民族 表演艺术专业就业用人单位基本要求: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 分无疤痕、无文身。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 组织下进行,执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后 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 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 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 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 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4 月 13 日 12:00 前,将本人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须 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盖手印),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 手续(联系电话:0838-5587008、0838-5587088),逾期不 再办理。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 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 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 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 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 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 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 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 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 工作,且所有学生应缴纳的规定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 以我 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 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 122 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300
招生咨询电话:0838-5587008 0838-5587088
学校网址:www.dyvctt.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德阳科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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