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四川/达州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2019     主管部:四川省     院校人气:105736
校训:求实,创新,育人,兴业
占地面积:885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空调、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10000人

学院简介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达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西南职教园区,地处犀牛山下、州河之滨,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交通便捷。2022年3月,四川省达州中医学校整体并入学校成立中专部。学校规划占地885亩...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招生动态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时间:2024-08-21     浏览量:16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69,主管部门:达州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西南职教园区内犀牛大道北段。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医药类、护理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考生可在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2日12: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发qq邮箱(30525605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西南职教园区内犀牛大道北段。

邮政编码:635001

招生咨询电话:0818—7232188、7232166

学校网址:www.dzcmc.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分享到: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职教园区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