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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辽宁/抚顺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83     主管部:辽宁省     院校人气:127430
校训:品诚业精
占地面积:480.1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热水、洗衣机、阳台、
在校生数:9000余人

学院简介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确定的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学院(校)位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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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4-12-12     浏览量:150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抚顺职业技术学院认真组织、设计和安排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认真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细化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全过程疫情防控、阅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4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29个专业。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对象

学费标准

1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2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3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4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5

440501

工程造价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6

50020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7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8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9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1

460103

数控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2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3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4

510203

软件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5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6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高中生、中职生

4800

17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4800

1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19

530701

电子商务

3

高中生、中职生

4800

20

530703

移动商务

3

高中生、中职生

4500

21

530605

市场营销

3

高中生、中职生

4800

2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高中生、中职生

4800

23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高中生、中职生

4800

24

500405

空中乘务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25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26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27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28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29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3

高中生、中职生

5000

3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中职生

5000

31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中职生

5000

3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中职生

5000

33

510203

软件技术

3

中职生

5000

34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中职生

5000

35

530701

电子商务

3

中职生

4800

注: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二、报名及考试收费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2)体检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参加2024年国家高考体检合格。新生入校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复查。

2、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注意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姓名与高考报名或中职对口升学报名一致。

3、高中生招生专业志愿设置四个有序志愿及服从专业调剂。中职对口升学招生专业志愿设置一个志愿。

4、单招考试报名、填报志愿时间:3月10日9:00开始—4月1日16:00结束。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3月10日-3月15日期限内到学院申请免试录取申请。

5、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二)收费

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收费标准向报名考生收取考试费120元/生。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住宿标准按照抚顺市发改委文件执行)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每年),成绩优异且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均为8000元每年),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每年、二等2750元每年)。

三、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院制定了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2、考务管理

命题、试卷印刷、试卷保存、试卷运输、考场安排、监考人员选拔与培训及考试相关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高考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执行。评卷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实行集中封闭评卷。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招生对象

时间

科目

考试方式

高中生

4月13日

9:00-11:30

文化课考试

笔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

中职生

9:00-11:00

文化素质考试

笔试

12:30-15:30

职业技能考核

实操

 2、考试科目。

(1)高中生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每科满分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每科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核200分。满分400分。

(2)学院成立职业技能考核专家组对中职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3、考试地点: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五、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成绩

高中考生总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400分。

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控制线

根据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数和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在报考志愿中(不论志愿顺序)填报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需要考试当天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录取规定执行。

4、录取原则

高中考生在录取控制线上,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得低于50分,否则不予录取。考生所报志愿都未被录取,院校有剩余专业计划的同时,所有有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中职考生在录取控制线上,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100分,否则不予录取。

六、考试成绩查询复核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备案

考生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可在学院公布之日登陆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核可向教务部门(教务科电话:024-53909599)提出申请复核。(成绩查询时间:4月18日,成绩复核时间:4月19日)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fsvti.edu.cn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含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受理招生咨询、申诉及举报方式

为方便考生招生咨询,学院设立招生咨询电话:024-53909892,  53909888,受理考生招生咨询。

考生在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如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存在诉求,可向学院纪委申诉及举报。申诉及举报电话:024-53909832

八、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考生和家长,学院将分别通过以下途径公开、透明、及时传递招考信息。

途径一: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fsvti.edu.cn);

九、考试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措施

为做好考试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试卷运送及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学院结合部省单独招生考试的最新要求,制定《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3)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一、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旺力街89号

联系电话:024- 53909888  53909892  57510297

传真:024-53909888

网址: http://www.fsvti.edu.cn   邮编:113122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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