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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贵州/黔南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16     主管部:贵州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88776
校训:感恩、阳光、严谨、责任
占地面积:600余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6600人

学院简介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Guizho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于2016年3月11日成立,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总投资达8亿元,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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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来源: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作者: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时间:2023-06-29     浏览量: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生行为规范,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政府批准设立,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4579

学院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鸡山东路1号

学院简介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坐落于贵州历史文化名城福泉市洒金河畔,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是家长乐送、学生乐学、教师乐教、企业乐用的“快乐校园”

学院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学院从打造鲜花校园建设入手,建成了银杏大道、杨梅园、桂花坛、桃园,种植了大量芙蓉、杜鹃、玫瑰等植物,四季成荫、鲜花盛开,风景如画,是广大学生学习成长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70余人,“双师双能型” 教师60余人。

学院实行开门办学,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与希望集团、上海大众、瓮福集团、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贵州范围内40余家二甲及以上医院等100多家明星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实训就业基地,共同培养学生,为学生实习和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广阔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主要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五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培养社会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23年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目录,招生专业21个。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面向贵州招收2023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录取期间本着充分利用招生计划的原则,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遵照主管部门计划调整要求调整专业(科类)计划。

第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023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十条 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实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十二条 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2023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七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十七条 学院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是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地址:贵州福泉金鸡山东路

邮政编码:550500

联系部门: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4-7012345 7025555

传真号码:0854-7017778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zyy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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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鸡山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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