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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城市学院 作者:安徽考哪儿 时间:2023-03-25 浏览量:304
合肥城市学院
本科
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1) 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 1 号(滨湖校区)
(2) 安徽省合肥市金岗大道 88 号(北城校区)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已完成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10:00 至 4 月 2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 1 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
4 月 7 日 16:00 前,应届中职毕业生的毕业学校为报考我校的学生统一提供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中职学籍证明(附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学制及中职期间所学专业),将证明材料(加盖毕业学校公章)PDF 扫描件(清晰)及word 版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zsb@cuhf.edu.cn;历届中职毕业生将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内页)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完整学籍表(或者由毕业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的 PDF 扫描件(清晰)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zsb@cuhf.edu.cn。
注意:邮件统一命名为“毕业学校名称+考生人数+2023 年对口升学报名材料(多人)”或“考生姓名+考生号+2023 年对口升学报名材料(个人)”。逾期或没有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 4 月 10 日-4 月 11 日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生, 具体缴费流程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关于对口升本报名缴费指引。逾期未缴费,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 缴费成功后,考生在 4 月 29-5 月 5 日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照指引登录查询和打印《合肥城市学院 2023 年中职对口本科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1.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共 750 分。
2. 文化素质测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各 120 分,英语 60 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
3. 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满分 450 分,由我校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专业理论考试满分 200 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 250 分。专业理论测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3 年修订版)执行。
招生专业名称 | 专业理论考试科目 | 专业技能测试项目 | 备注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工基础、电子线路、电 子技术基础(三科合卷) |
项目三:叠加定律 |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测试类别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备注 |
文化素质 测试 | 2023 年 4 月 22 日 上午 9:00—11:30 |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 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 |
专业理论 |
5 月 6 日上午 9:00-11: 30 | 合肥城市学院北城校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北城岗集镇金岗 大道 88 号) | |
技能测试 | 暂定 5 月 6、7 日两天, 如专业技能测试人数 较多,根据实际分组分 批次、多场次进行。 |
合肥城市学院北城校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北城岗集镇金岗 大道 88 号) |
备注:职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 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 职业技能考试结果由我校发布,考生可于 5 月 10 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于 5 月 10 日 16:00 前报送查分申请表至我校招生办汇总核查,逾期不再受理。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1. 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由省考试院统一划定。专业理论测试总分 200 分,考试成绩 100 分及以上合格,10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总分 250 分,150 分及以上为合格,150 分以下为不合格。
3. 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各科目单科成绩均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排序依次为专业理论测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 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中职(技工)学校期间学业成绩 单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2023 年我校两个本科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招生范围一致。如一专业因合格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另一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如因合格生源不足,将调整后的剩余计划全部调整到该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完成。
5 月 12 日前,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直接录取。
免试生面试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 100 分,考生根据各专业面试方案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提交《合肥城市学院 2023 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申请表》及携相关材料(复印件 1 份,原件查验),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交由毕业学校及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考生将盖章的证明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 16:00 前扫描电子档(清晰)以附件形式发送我校指定电子邮箱(zsb@cuhf.edu.cn)审核,并于面试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交由我校复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确认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将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下午在我校滨湖校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仍可参加专业理论测试及技能测试。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 10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提交《合肥城市学院 2023 年对口升学考试加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1 份,原件查验),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交由毕业学校及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考生将盖章的证明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16:00 前扫描电子档以附件形式发送我校指定电子邮箱(zsb@cuhf.edu.cn)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 获得相应加分。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以上附件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cuhf.edu.cn/zsb/对口招生专栏下载。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鼓励在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建立了“多位一体”的资助育人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相关资助政策和资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每学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审核、公示,并按时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对口招生学生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51-88569188。
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根据皖价费〔2018〕7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更,以我校向安徽省发改委和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校 2023 年对口招生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执行以下标准:
收费项目 | 专业门类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学费 | 工科学科类 各专业 |
18200 元/生·学年 |
皖价费〔2018〕70 号 |
浮动政策 |
管理学科类 各专业 |
17000 元/生·学年 | |||
艺术类各专业 | 19800 元/生·学年 | |||
住宿费 | 五/六人间 1600 元 /生·学年 | 皖价费〔2018〕 70 号 | 浮动 政策 |
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安排五/六人间学生公寓住宿。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城市学院。
报考咨询电话:0551-88561222、88560222
招生办邮箱:zsb@cuhf.edu.cn
学院官网:http://www.cuhf.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uhf.edu.cn/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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