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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江苏/常州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01     主管部:江苏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03513
校训:忠诚,敬业,乐群,发展
占地面积:504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4-9人间不等
在校生数:5000余人

学院简介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是“中国民航局备案的航空安全员资质训练单位”、“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合作联盟成员单位”,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艺工双通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基地”、“常...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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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

来源: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4-25     浏览量:23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我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提前招生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且取得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10门科目的成绩。

二、选拔方法

普通类考生采用“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的考核方式。

报考提前招生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且取得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10门科目的成绩,1门“合格”折算10分,1门“不合格”折算5分,计入总分。

校测由我校自行组织,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确认。

凡报名参加我院提前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1日。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院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时间

面试类型面试时间面试地点成绩公布时间
第一轮(一志愿考生)3月20日建东职业技术学院45日前
第二轮(二志愿考生)4月17日建东职业技术学院420日前

2、面试内容: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及心理健康等基本素质测试。

3、在报名和考试等时间安排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院招生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和报考人数进行确定。

2、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科目数量”顺序;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

七、加分政策

1.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如加分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1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收费标准

1、 文科类:12000元/年,理科类:14000元/年;

住宿费: 1200元/人/年。

2、收费按照苏价费【2013】154号文件规定执行;

3、退费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

3、学院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奖励额最高可达10000元。

4、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300-4300元/年;

5、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十一、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二、监督机制

1、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监督电话:0519-85132710

十三、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国标13105 、省标1965

学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统招大专

校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1号

网 址:http://{域名已经过期}

电 话:0519-85132710

传 真:0519-85132767

邮 编: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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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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