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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考哪儿网 时间:2023-05-22 浏览量:176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做好该项工作是严查违规考试招生行为的重要一环,是推动学校招生体系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教育公平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健全考试招生制度的角度,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防范舆情和涉稳事件发生的角度,充分认识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紧迫感,从严从实从细从快做好相关工作,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冒名顶替、替考、骗取报名资格等违反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行为。
(一)新生入学资格初审。新生报到时,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人员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进行核查,确保人证信息一致。对信息不一致或材料缺失的,要详细、全面了解原因,如实做好记录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并在下步的新生照片采集及比对、档案材料审核、录取资格复查等环节进行重点核查。录取新生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对未按时报到的新生,各二级学院要及时联系,全面了解其未按时报到的原因,告知其请假程序、要求及学校对未请假人员的处理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每一名未报到的新生对学校相关报到政策应知尽知。
(二)现场采集新生照片并进行比对。学校拟定于9月16日开展集中采集新生照片工作,通过正规、安全途径及时对新生现场采集照片、高考报名照片、国家人口库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全面掌握比对结果,形成带有结论性的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同全部比对结果一并做好存档管理。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二级学院在新生纸质档案寄递到本校后,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准考证、上一学段毕业证书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核查,重点审核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笔迹、父母信息等内容,特别是对前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时信息不完整不一致、人像比对有异常的新生进行重点核查。要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单独招生等形式录取的中职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的资格条件进行逐一核查;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核;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水平情况进行复测,全面审查新生的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和录取资格。
(四)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名单。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完毕后,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和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其中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要详细记录学生未报到原因,涉及请假的学生要标明请假期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已报到入学但资格审查不通过学生名单,并附带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况的详细报告。上述三张名单均需各二级学院审定,党政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2022级新生学籍注册的依据。
报到入学后退学的新生,须先注册学籍,然后处理退学,请填入《2022级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备注中标注“退学”。因参军或因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请填入《2022级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备注中标注“因参军保留入学资格”或“因病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的新生,请填入《2022级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备注中标注“放弃入学资格”。
内容详见《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2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学校落实国家考试招生政策的一项系统性工作。建立由学校领导,招生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服务处、网络信息中心、纪检监察处部门负责人以及二级学院的党政负责人组成的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构,制定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内容、程序步骤、监督管理、工作时限等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平稳有序完成。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部门要按照前面所列环节步骤,以最严的标准、最密的防线、最实的责任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各项工作。要注重过程性管理,坚持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复查、审核人员均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签字纸质材料的存档和管理,做到核查过程记录清晰、结果完整准确,相关事项可追溯倒查。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招生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对二级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照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程序和工作环节,调取、查阅新生相关材料和审查记录,对存有疑点的学生要逐一复核复验,确保审查结论准确无误。除学校检查及各学院自查外,学校还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举报工作(电话:纪检监察处0535-6925171;招生工作处0535-6925030),举报不受时间限制,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学校将逐一认真调查处理。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