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私立华联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广东/广州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90     主管部:广东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07697
校训:自律、乐群、勤奋、进取
占地面积:600余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8000人

学院简介

私立华联学院于1990 年创立,是由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原广东民族学院) 等广州地区部分普通高校的一批离退休教授联合创办。1994 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国第一批,广东第一家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私立华联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招生动态

2024年私立华联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私立华联学院     时间:2024-08-24     浏览量:258

第 一 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 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私立华联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1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合景 路99号;邮政编码:510663

第 六 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私立华联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私立华联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 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 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事项。

第四章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 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 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 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下同) 考生须同时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相应术 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 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 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 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 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 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 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智能网联 汽车技术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同时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 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 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体育类及艺术类根据 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 求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 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 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 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 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 后的考生。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 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 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 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 正常录取。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 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 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 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 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 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 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 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 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  (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音乐类专业学费18800元/生 · 学年;舞 蹈表演专业、校企联合培养模式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19800元/生 · 学年;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专业21000元/生 · 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 · 学年;住 宿费1600元--2500元/生 · 学年。

第十一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 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82373721、82373759 传真:020-82373751

电子邮箱:hlu.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l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lu.edu.cn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 

联系人:侯松岭

监督电话:020-89167508

电子邮箱:3391669015@qq.com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 于私立华联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私立华联学院授权私立华联学院招生 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 定为准。

分享到: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私立华联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合景路99号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