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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4-30 浏览量:140
初定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
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文德路与金鹏路交叉口西北角
学校在报到当天的8:00-21:00在汕尾市城区二个车站(汕尾汽车总站、汕尾市火车站)设有接待处,专车迎接新生到校报到,学校在汕尾市外不设接待点,请新生谨防假冒接待人员。
高考考生、学考考生、三二分段的新生凭我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领取个人纸质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报到时将个人纸质档案和录取通知书交班主任。另:所有新生都需准备近期一寸正面脱帽彩色证件照片8张,以便入学后办理各项证件和填表用。
(注:五年制新生无需带个人纸质档案)
夏季招生录取、春季招生录取、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新生凭我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办理党(团)组织转出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交班主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 号)文件第三项中规定,要按照规定将学生在校期间参保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保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并及时缴交,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230 号)文件精神,全市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参保。由我校财务处代收代缴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暂时按汕尾市2022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按当年文件规定实际缴费标准多退少补。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费。
请新生准时到校报到。逾时未报到,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注销该生录取资格。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2002]10号)精神。从2002年开始,就读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广东生源学生,入学时不需将户口迁入院校所在地。被我省高等学校录取的广东生源学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公安派出所在《录取通知书》上填写该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新生入学后即参加军事训练,军训要求统一服装,包括上衣、裤子、帽子、鞋,军训服为绿色迷彩作训服,学生需自备服装。
1、缴费项目:学费、住宿费(预收)、课本资料费(预收)。
2、保险费、生活用品费等代收费项目报到注册时现场缴交。
1、学生注册报到后,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作为今后缴交学费、退费和发放奖助学金的指定银行卡。因此,报到时需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1份,若没有办理身份证(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各1份到各班的报到处。
2、凡已成功缴费的学生,我校将按财政部门要求11月底前出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给学生。
住宿费缴费说明:预交的720元住宿费,根据报到注册安排所在宿舍的收费标准核算,多退少补。
课本资料费缴费说明:代收项目,以学生所在专业实际课本费结算,多退少补。
咨询电话:建设银行06603362122
学校财务0660338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