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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沙洲职业工学院 作者:沙洲职业工学院 时间:2023-05-12 浏览量:290
招生代码:1278(江苏省)
院校全称:沙洲职业工学院
学院性质:全日制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沙洲职业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苏州张家港市,占地530亩,是全国第一所县级(市)公办大学,被载入中国高等教育史。30多年来笃行“勤奋、求实、开拓、进取”校训,学院办学入选《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文明校园等诸多荣誉。设有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纺织服装与材料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数字化与微电子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7个学院34个专业。拥有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科技服务平台,高品位的创业园和众创空间,一流的图书馆、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完善的就创业、奖助贷体系。校园WiFi全覆盖,学生宿舍公寓化管理,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等设施一应俱全。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及升学深造、创业实践等多样化成才通道。
说明:最终专业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1、已参加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第一轮未被录取且符合我院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已被第一轮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轮报名。
2、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普通类专业须达到5门及以上合格,艺术类专业须达到4门及以上合格。我院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20日9:00至15: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普通类考生采取“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加分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艺术类考生采取“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加分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我院不安排校测。
学院成立综合评价小组,抽取5名教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和集体评议,按百分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值。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
1.考生总成绩
普通类专业考生总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加分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加分成绩。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折算办法: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合格=10分,不合格=3分;其它科目:合格=7分,不合格=3分”进行分值转换。
2.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按普通类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工科类专业:物理合格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单科顺序合格者优先;文科类专业:历史合格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单科顺序合格者优先”执行。若仍旧相同,则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仍旧相同,则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在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1.政策性加分:1)烈士子女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非政策性加分:1)在县(区)级以上官方机构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技能创新大赛等获奖可加10分。2)荣获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道德模范等可加10分;3)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体育特长生可加10分;4)获官方考级机构颁发的9-10级美术、乐器、舞蹈、书法等考级证书的艺术特长生可加5分。5)有其他突出才能,经县(区)级以上官方机构认定的考生可加10分。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网“提前招生”专栏下载《沙洲职业工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于2023年4月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782023973@qq.com,(邮件标题注明“提前招生加分材料”)。
学费标准: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教财[1996]101号、苏价费[2002]369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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