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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贵州/铜仁     类型:综合类     院校人气:103302
院校特色:

国家骨干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校训:明德、求真、笃行、自强
占地面积:1411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学院简介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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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3-07     浏览量:537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自由路2号

  学院概况: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高职生16374人,教职工946人,其中高级职称411人,硕、博士450人,设有农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教育学、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分院,25个招生专业,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省部共建”高校(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院校、全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部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部分专业报名条件为:

  1.临床医学专业:5C+3B

  2.医学检验技术专业:6C+2B 建议理科生报考

  3.康复治疗技术专业:6C+2B

  4.护理专业:6C+2B

  5.乡村振兴专干班专业:6C+2B

  (二)已参加全省2023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2.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4.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志愿填报

  (1)第一次填报:2023年3月13日9:00 至3月19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院的招生章程填报我院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第二次填报:2023 年4月6日 09:00 至4月12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我院的招生章程填报我院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招生相关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 测试内容: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职业倾向测定、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为100分。

  2. 成绩计算方法: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0.5+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0.5=考生成绩(100分制)”计算。

  (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最终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 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及内容:2023年3月4日上午9:00—11:30,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 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3. 成绩计算方式: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0.5+职业技能测试*0.5=考生成绩(100分制)”计算。

  (三)对于符合我院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我院将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trzy.edu.cn)查询成绩。

  如因疫情防控形势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相关考试安排,我院将及时作出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各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线上生,如考生服从调剂,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尚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三)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不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程序

  ①公示预录名单: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我院将同步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trz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②正式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院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待高考录取结束后,与高考录取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生录取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按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名单,可免试进入我院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二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被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不能参加分类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费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为3500元/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2.联系电话: 0856—6909006

  3.传真:0856—6909007

  4.学院网址:http://www.trzy.edu.cn

  5.学校详细地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自由路2号

  6.邮编:5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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