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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云南/迪庆     类型:其他     创办时间:2023     主管部:云南省     院校人气:8245
校训:崇德勤业 和合致远
占地面积:360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
在校生数:900人

学院简介

香格里拉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迪庆州人民政府举办,迪庆州财政全额拨款,为公办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云南省教育厅。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职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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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香格里拉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香格里拉职业学院     时间:2025-05-07     浏览量:12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香格里拉职业学院(国标院校代码14803)

第二条    学院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史村委会迎宾大道44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校,独立办学,学制三年

第四条    毕业证书颁发:学生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香格里拉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香格里拉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及有关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

第七条    招生专业: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5000元/生/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十条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    2025年春季高考各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春季高考平行志愿投档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除艺术类、体育类外,按不含照顾加分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逐项比较;艺术类、体育类按不含照顾加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

第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九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章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史村委会迎宾大道44号。

邮政编码:674499

报考咨询电话:0887-8224475(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助学咨询电话:0887-8288310(学生处)

监督电话:0887-8229633(纪检检查科)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xgllzy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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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史村撒拉社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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