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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

114 2025-02-26 17:14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

湘教考通〔2025〕2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对口招生本科院校,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省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免试录取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26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271号)的有关安排,切实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的推荐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录取政策

1.已参加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具有保送至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或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专业的资格,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2.已参加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推荐到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相应专业,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3.已确定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的录取。

二、申报审核程序

1.申请资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向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申请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就读中职学校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核表)。 

2.申请时间。已获相关赛事奖项,符合免试推荐到高职(高专)院校资格的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前向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提交申请;符合保送本科院校资格的考生,以及单招报考和填报志愿结束后获相关赛事奖项,符合免试推荐到高职(高专)院校资格的考生,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有关院校提交申请。

3.院校审核。相关院校接收考生申请后,应立即组织对考生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送本科院校资格的考生,还需增加文化课考核。相关院校应及时将审核决定告知考生本人,2月24日前收到的免试申请,应于高职单招考试前告知考生是否录取;2月24日后至4月30日前收到的免试申请,应于5月10日前告知考生是否录取。

4.院校录取。院校确定拟录取免试生名单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各院校须于统一高考录取前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免试录取考生审核表交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校要切实落实免试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推动考生免试资格审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认真对照赛事主办单位发布的获奖名单,重点就考生参赛赛事及获奖等级是否符合免试政策规定及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核,提前公布有关审核、测试工作要求,并负责做好已提交申请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2.落实“阳光招生”。各相关院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免试入学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拟录取专业等。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免试录取。

3.严肃纪律要求。对在考生免试资格审核及相关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附件: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8日

附件

职业技能赛事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

(      年度)

市(州):               县(市、区):          考生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联系方式


获奖情况

比赛年度及

赛事名称


参赛组别及项目


获奖等第


毕业学校意见

 

 

    该生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获奖情况属实,拟同意推荐免试。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招生院校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免试录取到我校        层次                  专业就读。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说明:

1.考生在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留存录取高校,一份交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获奖赛事仅限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和“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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