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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江西/宜春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2023     主管部:江西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5012
占地面积:523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热水、洗衣机、
在校生数:1500

学院简介

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是江西省重点关注的“中国药都”振兴工程项目。学院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国药都)。校园占地面积523亩,建筑面积21.54万平米,规划全曰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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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5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葛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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