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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考生): 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 入学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直到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还相同,则依 5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各类题型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各类题型顺序:主观题、客观题。
2、中职毕业生(含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
依据考生入学测试 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所在 的专业模块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直到计划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 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还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中各类题型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类题 型顺序:技能题、理论题。
3、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和《安徽省 2025 年高等职 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 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 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20%确定 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 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4、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 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 定执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 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 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 考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 6他类别录取环节。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 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5、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以下条 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 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 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 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 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 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官网首页,进入“2025 年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提交审核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相关 材料原件(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 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照片。提交材料后,须 24 小时内与学校招 办(0551-65425668)联系确认材料提交是否成功。审核合格可予以 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