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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分成两个阶段。
第⼀阶段:订单班专业录取阶段。
凡报考我校与经开区、⾼新区市域产教联合体订单班的机电⼀体化技术、⼯业机器⼈技术、 新能源汽⻋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智能制造技术等 5 个专业考⽣,按照⼊学测试成绩“⽂化 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30%+⾯试成绩*40%计算”从⾼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已被订单班专业预录取的考⽣不再进⼊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未被订单班专业录取的考⽣,如果同时报考了⾮订单班专业,则⾃动进⼊⾮订单班专业录 取环节。
第⼆阶段:⾮订单班专业录取阶段。
(1)“职业适应性测试”(⾯向普通⾼中⽣计划)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的第⼀专业志愿,按照考⽣⼊学测试成绩“⽂化素质 测试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专业志愿⽆法满⾜, 则根据第⼆专业志愿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进⾏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法满⾜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 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录取时,若考⽣⼊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 ⾼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职业技能测试”(⾯向中职⽣计划)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的第⼀专业志愿,按照考⽣⼊学测试成绩“⽂化素质 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专业志愿⽆法满⾜,则 根据第⼆专业志愿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进⾏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所填报 的专业志愿均⽆法满⾜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同⼀测试类型有空余计划的 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录取时,若考⽣⼊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能⼒测试”和“技术技 能测试”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职院校分类考试招⽣⼯作的通 知》(皖教秘⾼〔2024〕141 号)和《安徽省 2025 年⾼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和应⽤型本科⾼ 校⾯向中职毕业对⼝招⽣⼯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4〕55 号),按不超过分类招⽣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按不 超过分类招⽣总计划的 3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名单。递补预录取同样遵循“志愿优先”原则。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结合各专业预录取结果和⽣源报考情况进⾏递补预录取,对未进⼊预录取 名单的考⽣,根据其第⼀专业志愿,按照⼊学测试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专业志 愿⽆法满⾜,则根据第⼆专业志愿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当考⽣所填报的专业志 愿均⽆法满⾜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同⼀测试类型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 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如我校预录取考⽣确认⼈数已满招⽣计划的 100%,则不再 进⾏递补录取确认。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军⼈专项计划实⾏计划单列、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 先、专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报考专项计划的退役军⼈考⽣,按普通 ⾼中毕业⽣或中专毕业⽣录取办法执⾏。⾰命⽼区建档⽴卡专项计划实⾏单设批次、单独录取, 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不再进⼊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才录取办法:
对于⽂化素质测试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报考我校与获奖 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经我校资格审核,在我校⽹站和教育部阳光⾼考平台公示⽆异议后, 可予以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赛、世界技能⼤赛、中华⼈⺠共和国职业技能⼤赛(国家级 ⼀类⼤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赛、世界技能⼤赛安徽省选拔 赛和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赛(中职组)⼀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学校应届毕业⽣。
(2)获得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学校应 届毕业⽣。
(3)具有⾼级⼯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称号的在职 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符合条件的考⽣将相关材料原件图⽚(获奖证书、⾼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 范或先进个⼈称号⽂件材料等),于 3 ⽉ 15 ⽇前,请将图⽚私发⾄管理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审核材料的不予以免试。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信息⽹,考 ⽣可以致电 0556-5283049、0556-5283059 查询个⼈资料是否发送成功。
(⼆)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源报 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向普通⾼中毕业⽣、⾯向中职毕业⽣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 年 3 ⽉ 31 ⽇,我校招⽣信息⽹公示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考⽣信息。
2.考⽣录取确认:预录取考⽣须在 2025 年 4 ⽉ 8 ⽇—11 ⽇登录⽹站 gkbm.ahzsks.cn 进⾏录 取确认。
3.递补录取确认: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 ⽣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须在 2025 年 4 ⽉ 14 ⽇—15 ⽇登录⽹站 gkbm.ahzsks.cn 进⾏递补录取确认。如我校预录取考⽣确认⼈数已满招⽣计划的 100%,则不再进⾏递补录取确 认。 考⽣只能选择⼀所院校确认录取,⼀经确认,任何⼈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不得再参 加普通⾼校招⽣统⼀考试。已被我校或其他学校预录取的考⽣,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可参加普通⾼校招⽣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