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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录取方式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录取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中职对口升学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3.其他事项
1.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cync.edu.cn/(单独招生)上公布。
3.按教育部规定,凡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