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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山东/烟台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23     主管部:山东省人民政府     院校人气:3470
校训:志藏天地 学贯中西
占地面积:1028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铺下桌、独卫、

学院简介

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是由东方剑桥教育集团创办,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滨海城市烟台,位于山东省四个省级新区之一的烟台黄渤海新区核心区。学校依托东方剑桥的集团化办学优势,高起点定位,开放式办学,特色化发展。学校规划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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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我校普通高职(专科)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报考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依据总成绩依次录取。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在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7.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公布的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热线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最后修改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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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滨南路 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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