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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批次。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学校将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依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录取。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2.凡报考我校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的普通高中类考生,其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需达到省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凡报考我校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的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