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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普高类、中职类参考人数的90%(小数点后不计)和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优先。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至5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4月5日17:00前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扫描后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邮箱(gazyzsb@163.com)并电话确认,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于六月上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