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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广东/深圳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98     主管部:广东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23408
校训:学会做人、打好基础、培养专长、加强实践、报效祖国
占地面积:150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6600

学院简介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8年,是由杰出的人民教育家王屏山同志创办,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集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继续教育、社会培训为一体,系深圳唯一一所民办高职院校。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培养人才之根本,始终坚持以“学会做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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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4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艺术设计专业有学分互认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美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1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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