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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申报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我院今年暂无2+3 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含)—文化 基础测试成绩—附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 绩。即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联合测试总成绩( 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总成绩(不含附加分)基高低顺序,分高者排位靠前;依次类推。
录取规则:按照“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 即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 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 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 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