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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高中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60%)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40%)”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并根据比例折算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后,依据成绩择优录取。
(二)中职类: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50%) + 职业技能测试(50% )”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比例折算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后,依据成绩择优录取。
(三) 专项类: 对于已参加我省 2024年高考报名并符合初审条件的专项类考生,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依据成绩择优录取。
(四)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 五)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 专科 )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六)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 专科 ) 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七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以下专业具体招生要求见本章程“第十八条部分招生专业要求”:“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空中乘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应用”
( 九) 通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获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4年全国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