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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专科批次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科批次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3+证书”考试招生本科批次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本科批次考试科目,包括全省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证书考试以及由本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报名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内容和规则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3+证书”考试本科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本科批次,达到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本校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本校将按照5:4:1的比例合成考生总分;满分450分,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A级对应45分,B级对应40分,C级对应35分,D级对应30分,E级对应25分。
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或授权)组考和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对应45分,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对应40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全国英语等级证书”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二级及以上45分,一级40分。
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组考和颁发的“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高级证书对应45分、中级证书对应40分、初级证书对应35分。
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全省统考文化成绩总分×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百分制)×4.5×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