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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情况下,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顺序优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单科(语、数顺序)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再逐一检索专业志愿顺序,直到分配完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数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最后,将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到尚有缺额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
2.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申请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
申请流程: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9时-17时,向我院提供申请免试材料原件(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或技能证书、学历证书、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现场填写免试入学申请。考生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