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进档考生,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等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不得跨考试类(含考试八类各细分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3.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缺考或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我院在办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上述专业已经省级依法批准举办并获教育部备案。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入学后可自行选择是否出国留学。
最后修改时间: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