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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在2023年2月28日前向我院申请,提交相关获奖材料,学院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3.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考生先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的考试和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4. 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退役军人)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次递补录取考生。
6. 总成绩相同时,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7.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geelyedu.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