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自身发展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适应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学院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制定免试生入学审核细则。(免试生提交资料需进行个人陈述;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单招报名结束后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招生网(https://zs.hniu.cn/)。
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参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先录取退役军人和体育特长生,两者招生计划未用完时,剩余计划转入普通类型考生招生计划。普通类型考生再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考生参考情况、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一致。如有专业计划尚未完成的,再依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按未录考生的第二到第三专业志愿进行顺序录取。仍不满额的专业再对服从专业调剂且未录取的考生在本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我校将通过招生网(https://zs.hniu.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
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4)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5)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和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时入学。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