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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由学院择优进行录取。
免试对象和录取办法。
1.免试直接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免试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
2.退役军人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职业技能特长生根据文化测试成绩+获奖等级折算成绩或参与我院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职业技能的成绩就高不就低。
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高职单招期间向有我院申请,我院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其中,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我院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且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非免试对象和 录取方法
学院考生分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第三类退役军人,考试结束后,根据各类别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对比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比例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 文化素质成绩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专业调剂原则。 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录取安排。 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录取。若一志愿未完成单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具体时间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学院将通过官网发 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不再进行调整。拟录取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退档、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②任何一项单招考试或测试科目成绩为零;③考场有舞弊、代考行为;④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等录取数据 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