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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 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 志愿,则由我院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 愿,则不予录取。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 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然相同,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 “思想道德素质”模块、“科学素质”模块、“人文素质”模块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 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技 术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技术技能测试成 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技术技能测试中“职业认知”、“社会公德”、“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和《安徽省 2025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 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按分类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 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 分类招生总计划的 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递补预录取同 样遵循“志愿优先”原则。 递补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对未被预录取的考生, 根据其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 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 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实行单列计划、 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专项测 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报考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 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入学测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 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 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对于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业的,经学院资格审核, 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免试录 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 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 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 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 人称号文件材料等),提交至我院招生就 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流程届时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s://zs.hsxy.edu.cn/)查询。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 上,我院可根据办学条件、生源报考等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 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1.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名单公示。我院按照分类考试招生 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按照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的 20%确定递补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 生信息网分别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登录网站高考报名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我院在10 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计划已 100%完成,则不再参加递补录取 确认;若未完成计划,将由省考试院统一公布我院计划缺额情况, 在递补预录取名单的考生中递补录取。递补考生须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参加递补录取。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 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 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 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 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