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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我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我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拟于5月24日至6月2日进行,实行网上录取。
①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对应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
③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④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①免文化素质考核,采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对应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
③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④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注: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