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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3人 关注
上海/上海     类型:     创办时间:2022     主管部:上海市     院校人气:6033
校训:修德敬业、精益求精
占地面积:230亩

学院简介

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闵行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新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秉承“修德敬业、精益求精”校训,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学院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4080号,共有元江路、都会路、碧江路三个校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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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7门科目),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满分700分。

2.测试办法:

( 1)一般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

(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100分。

3.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1000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7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1000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700 分)+装饰画(满分100分)×3。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1划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

(2)艺术类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1划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比较装饰画成绩。

(3)当资格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或者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4)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互相调剂。

5.征求志愿录取时,普通类考生按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艺术类考生按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类考生必须具备第一志愿学校的艺术类校测成绩。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满分150分。

2.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素质技能测试100分。(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100分。3.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250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250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50分)+装饰画(满分100分)。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1划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若无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则视作零分);

(2)艺术类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1划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比较装饰画成绩。

(3)当资格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或者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4)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互相调剂。

5.征求志愿录取时,考生按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若无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则视作零分),艺术类考生必须具备第一志愿学校的艺术类校测成绩。

(三)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统一入学测试150分。

2.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素质技能测试100分。(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100分。

3.成绩计算:

(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250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250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装饰画(满分100分)。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1划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此规则同样适用于征集志愿录取。

(2)艺术类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1划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比较装饰画成绩。此规则同样适用于征集志愿录取。

(3)当资格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或者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4)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互相调剂。

(四)对符合我校“免笔试、面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办法进行综合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前五名获得者。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全国一、二类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上海市一、二类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国家或上海市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及上海市其他荣誉奖项获得者。

中职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2A1B(含)以上者。

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员,提供证书复印件(报到现场须出示原件))。高中阶段市级以上篮球、垒球、羽毛球比赛前八名((含)、区级比赛前六名(含)获得者。中职阶段市级以上篮球、垒球、羽毛球比赛前六名(含)、区级比赛前四名(含)获得者。

持有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等级证书八级(含)以上者。

由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授权的组委会组织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类比赛三等奖或铜奖以上获得者。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者。

2.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2日-3月14日在网上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3.对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录取:(1)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占10%)。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记录的有关获奖或受表彰的内容进行评定,具体为:

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政府举办或政府委托其它单位举办)个人或团体奖,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政府举办或政府委托其他单位举办)个人或团体奖,按“每一条记录计2分,可累加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的原则进行计分并纳入面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供的为准;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5日16:00之前向本校提供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取的有关奖项或证书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3)对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总计划数的50%,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至学校的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最后修改时间: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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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上海市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4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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