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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3人 关注
山东/济南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1953     主管部:山东省     院校人气:104450
校训:德厚 才高 业精 志远
占地面积:600余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洗衣机、独卫、阳台、暖气
在校生数:7000余人

学院简介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前身为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成立于1953年。1994年,原济南市结核病防治院并入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05年,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济南市农业学校和济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新的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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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投挡分数公平、公正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男女生比例要求:助产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心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通知执行。

录取原则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接受省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投档。

2.录取: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志愿分配根据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科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26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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