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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江苏省三大都市圈之一、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校前身是1979年经国务院、中央军...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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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3.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投档分相同时:
文史类、实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实行“3+3”模式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按照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普通高考艺术类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成绩排序。
4. 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专业。
6.学校不限定考生的外语语种。学校开设的外语公共基础课语种为英语。
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