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我院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二)优惠政策
1.高职单招录取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并获奖者,可以免试就读大专,由考生到所就读中职学校进行申请,并由该中职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三)录取安排
1.4月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2.4月9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10-11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3.4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5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