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五、录取规则
(一)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第一个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排在后面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二)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录取原则同集中志愿录取原则。
(四)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必须在2024年3月1日前联系我院,向学院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毕业证明等)。经我院审核认定,并将免试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免试考生录取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结束后的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高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