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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云南/昆明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52     主管部:云南省     院校人气:113323
院校特色:

国家示范

优质高职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校训: 创新,创效,创业,创造
占地面积:占地1250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空调、
在校生数:2万余人

学院简介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工、管、文、商、艺并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52...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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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在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云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4.本专科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本专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So

6.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云南省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LPR5Y-00.3%)基点执行,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土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示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8.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云南省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迪庆州3个县辖区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180号)执行。就读省外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参照当地政策执行。

9.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自,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1.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2.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3.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

安宁校区地址: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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