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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江苏/连云港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83     主管部:江苏省     院校人气:123764
校训:德才兼备 知行合一
占地面积:115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阳台、
在校生数:14000人

学院简介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连云港职业大学,198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1999年3月,连云港职业大学与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合并,更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之初,学校与全国一百多所职业大学率先举起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旗帜,实现了“办起来”的历史性飞跃。2008年,学校搬入连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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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超过20分。

录取规则对报考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调剂至后续报考专业,以此类推。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正常录取程序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如报考某一专业的考生人数多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并且存在同分投档成绩情况,按以下规则顺序辅助排序:

1.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折算总分辅助排序;

2.报考文科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报考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成绩排序;

3.报考文科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历史成绩排序,报考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物理成绩排序;

4.依次按照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化学、生物、地理成绩排序。

按上述规则仍然存在同分情况,则将未录满专业的招生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用于录取同分段考生,如果无空余计划,则针对同分考生组织面试,通过面试成绩高低录取。

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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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晨光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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