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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浙江/宁波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03     主管部:浙江省     院校人气:116356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尚德明责、笃学强能
占地面积:42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独卫、
在校生数:10000

学院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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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一、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

普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考科目的优先等级和成绩等级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高低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职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获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情况排序。

三、考生在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凡显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四、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校、转专业。若确因身体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按我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


最后修改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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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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