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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3人 关注
浙江/宁波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99     主管部:浙江省     院校人气:113173
院校特色:

国家示范

优质高职

双高计划(院校)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双高计划(专业)

校训:勤、信、实
占地面积:75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洗衣房、烘干机
在校生数:12000

学院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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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一、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校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未按章程规定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若某一专业同类别录取最低分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长分、综合素质测试分、高中学考等级折算后的成绩进行排序录取,高中学考等级折算后的成绩单项排列顺序: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长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若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者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小数点进位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四、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最后修改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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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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