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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工作,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赋分+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
二、录取原则
1. 普通类专业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依次按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次排序。
2. 订单班专业:加试合格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遵循录取原则录取。录取后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此专业加试不合格者,不影响非订单专业的录取。
3.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专业体检合格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遵循录取原则录取。此专业加试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影响其它专业录取。
4. 体育特长生:加试合格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体育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三、加分政策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具体文件为准。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