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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划线
1.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折算。
2.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美术与设计普高类、中职类、美术与设计中职类划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根据分类别、分专业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合格线上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其它专业。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类别计划,首先满足各类内部专业计划的调整平衡,若类别生源不足,再跨类调整计划。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4.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5.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者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拟免试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jvtc.edu.cn)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3月31日17:00-4月4日17:00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要求资料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一律不办理。
2.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学校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在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