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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化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项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评价考核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招生工作组进行面试评价考核;文化素质评价以普通高级中学提供的模拟高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评价考核。
(三)身体要求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身体健康,无各种残疾,无纹身,无精神性疾病、血液病、传染性疾病等。如考生提供虚假体检信息,学院核查后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取公示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要及时查询、核对录取结果。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录取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录取信息报请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