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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 通过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划定),依据线上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总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学院自主招生全程自觉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宁夏2023年普通高考,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3. 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时间,在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4.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在入学报到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