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含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4.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依据进档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