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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江西/吉安     类型:师范类     创办时间:2023     主管部:江西省人民政府     院校人气:5236
校训:崇文弘毅、笃行致远
占地面积:492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
在校生数:5551

学院简介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2023年经教育部备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类、艺术类专业为基础组建,占地面积492亩,总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53.53万元,馆藏图书35.5万册。现有在编教职工3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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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艺术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5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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