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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之畔,酒城泸州;化工学府,桃李芬芳。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泸州化工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学校始建于1953年,2003年独立升格为高职院校,现为全国历史最悠久的化工类高职院校,被誉为“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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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划线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校在普高类、中职类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职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其中财经商贸类和商贸流通类视为同一专业大类)的总成绩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2.普高类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在学校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我校将做退档处理。
3.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子录取。
4.录取分一个批次进行,中职类考生设两个专业志愿、普高类考生设三个专业志愿。
5.计划调整原则:当某中职类专业录取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中职类专业,若所有中职类专业录取后,计划还有剩余,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普高类专业。
当普高类专业在进行专业调剂后,未录满且没有生源时将本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中职类专业。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 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普高类和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5天 (起止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录取,须在 4月4日17: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3.根据申请放弃录取考生的人数及专业,学校在官网公布拟补录专业及人数;在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被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官网填报补录志愿。学校在填报补录志愿考生中依据本章第八条规定进行录取。
4.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学校不退档,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